“振华石油获得进口原油权已经不是新鲜事了。”6月21日,一位接近振华石油的人士对记者说,“早在去年下半年,振华石油就打破重重阻力,成为除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外唯一一家将海外一手原油直接进口到自己炼厂的公司。”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振华公司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北方工业公司的特殊背景,加之原油进口权的敏感性,公司上下一直对此保持刻意低调的态度。
而随着振华悄然获得原油进口支配权,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在原油进口上的垄断已经被实质性的打破。
“对于振华获得这个原油进口自由支配的资格,我们非常关注。”中化集团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随着我国企业在海外拥有越来越多的石油资产,允许获得资质的企业自主支配进口原油已经是大势所趋。
“神秘“振华
或许是由于背景特殊,成立于2003年的振华石油在迅速壮大的同时,几乎完全不被国内公众所了解。路透社曾评价他为“一家不为人知的石油公司”。
根据振华石油的官方资料介绍,目前振华石油已经在俄罗斯、法国、埃及、叙利亚、阿联酋、伊朗、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南非、委内瑞拉、泰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形成了国际化的营销和信息网络。
到2010年,振华石油海外油田作业产量将超过500万吨,石油进口量超过1000万吨。而在整个“十一五”期间,振华石油计划建成800万吨原油加工能力和65万吨乙烯年生产能力,从而拥有完整的石油化工产业链。
“振华石油获得原油进口权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是振华利用北方公司的特殊渠道已经在海外获得了很多石油资源。现在中海油、中化等央企也在积极争取原油进口资格,目前国家有关部门还在通盘考虑。”上述接近振华石油的人士说。
事实上,振华石油介入石油可谓偶然。
由于北方工业公司与伊拉克有着长期合作关系。2001年,伊拉克同意北方公司可以采购伊石油,参与联合国石油换食品计划。但是,当时的北方工业公司并没有石油进口权。为此,北方工业公司不得不找到一家美国公司作为合作伙伴,才完成了这第一笔石油交易。
而不久之后,中国入世给了北方公司一个新的机遇。中国政府在世贸协议中承诺,允许一批企业以原油非国营贸易名义进入石油进口贸易领域。
2003年8月,振华石油成立。随后,利用北方工业公司原来的国际关系,振华石油迅速切入上游领域。
目前振华石油已经在伊拉克、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及叙利亚等国拥有石油项目。
其中,最大的油气田项目是与中石油合作开发的伊拉克艾哈代布油田。
资料显示,伊拉克艾哈代布油田位于伊拉克中南部,石油储量4.27亿吨。全部建成后每天将出产原油11.5万桶,年产量超过600万吨。
上述人士介绍,除自有石油项目外,振华公司还利用军贸“溢出效应”扩展第一手油源。去年,振华石油分别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刚果(布)国家石油公司、美国康菲公司等石油生产商签订了大额原油采购合同。
而利用艾哈代布油田启动的契机,更与伊拉克国家石油公司签订长期合同,成为伊拉克原油亚洲地区的第二大买家。
2006年3月,振华石油母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收购了辽宁华锦化工集团。这再次给振华石油创造了新的机遇——打通上下游产业链。目前,振华石油进口的原油全部供应给华锦集团。
根据计划,辽宁华锦化工集团计划进行改扩建,到“十一五”末,将拥有800万吨炼油能力和65万吨乙烯年生产能力,成为一体化的石油炼制、化工生产基地。
原油进口权争议
事实上,关于是否应该放开原油进口权限制在石油业内早已争论已久。
目前,中国原油进口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国营贸易进口权集中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珠海振戎五大石油央企手中。四大石油巨头外,珠海振戎公司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授权专门从事军品易油的贸易公司。
除上述五家企业之外,根据我国加入WTO时签订的协议,我国从2002年起开始允许部分其他企业从事有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目前,具有非国营资质资质的企业已有22家,而成立于2003年的振华石油即是这22家企业之一。
“虽然是以非国营贸易的名义来进行石油进口贸易,但获得资质的大部分仍然是国有企业,其中还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的一些子公司。”中国工商联合会石油流通专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说。
而更重要的是,根据我国现行规定,无论是获得国营贸易进口权还是非国营贸易进口权的企业,其进口的石油都必须交给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
“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外的企业若进口原油,必须持有这两大集团出具的‘排产’(安排生产)证明,海关才给予放行,铁路部门才安排运输计划。此外,进口原油后还必须返销给两大集团,销售由其统一安排。”一家民营石油企业老总说,“对于两大集团以外的原油配额的持有者来说,配额的意义只是可以转手卖给中石油或中石化赚取一笔差价。”
“目前这样的政策,阻碍了民营企业海外找油的积极性,政府应该放开对进口石油的限制,以鼓励民营企业利用各种资源,充实国内原油进口渠道。“赵友山认为。
今年两会上,全国工商联就曾上交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小厂”的规定,准许原油进口后在市场流通,供应地方炼化企业自主炼油、加工和销售。
而对于放开原油进口权的呼声则遭到中石油,中石化两大企业的反对。
中石化旗下一家石化公司老总表示,尽管我国原油进口量不断增大,但在国际原油市场并没有话语权,一旦放开管制,“铁矿石进口问题的今天,就是原油进口的明天”。
对此,中国石油大学教授董秀成认为,“石油市场与铁矿石市场有很大的不同,不能简单类比。”
“石油市场卖方众多,而铁矿石市场是由少数卖方控制;此外,原油进口并不像铁矿石进口那样直接谈价格,而是谈价格公式,双方承担的风险一致。”董秀成建议,“为了防止贸易企业低价进高价卖来投机,‘排产’证明不应该取消,但应该扩大范围,原油接受主体不仅仅限于中石油、中石化,还可以是地方炼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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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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