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四部委在北京组织召开论证会,联合对该《方案》进行论证。在论证会上,专家组虽然肯定了广州的《方案》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但是专家组希望广州能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报批,根据国家的组织部署尽快组织实施。
原来也松过
“这基本上是用官方的语气对广州《方案》予以否决。”知情人士对记者说,“这意味着广州虽然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但是由于目前无法实施自己的《方案》,而不能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广州当地的汽车企业将暂时不能享受到中央财政和广州政府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广州《方案》之所以遭到否决,是因为专家组认为《方案》中的一些规划过于倾向对广州当地汽车企业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上的扶持,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
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2010年-2012年,广州市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计划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广州财政拟安排18亿元用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示范推广,其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车及运营补贴8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近7亿元,科研补贴2亿元,另1亿多元作为机动经费。而此次公共领域的计划补贴将主要面向广州当地汽车企业。
《方案》在“完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服务体系”方面特别提到,要依托地处广州市的广汽集团和东风日产遍布全国各地的1000多家4S或3S汽车品牌店,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并依托两家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对用户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指导。
这并不是第一个向本地汽车厂家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上进行倾斜的《方案》。此前,北京、南昌等多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实施方案都有明显支持本地汽车企业的色彩,但都顺利地通过了四部委论证。以南昌《方案》为例,其中在南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规划项目里,所支持项目单位全部是南昌本地汽车企业。此次广州《方案》意外遭否,据说与目前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项目过度“关注”有关。
2009年1月23日,为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产业化,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等13个城市中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明确中央财政重点对试点城市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同时要求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指出给予适当补助,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此通知出台后,点燃了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项目的热情,包括广州市在内的许多地方政府对试点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性颇高,国务院也因此决定扩大试点城市范围。
2010年6月1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在现有的13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增加了天津、海口、广州等7个试点城市。这意味着目前已有20个试点城市可以享受中央财政针对不同车型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每辆5万元到60万元不等的购车补贴。
个人补贴加剧地方冲动
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官员曾私下向媒体表示,日前,他们发现一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所上报的有关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有造假嫌疑。特别是近日国家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之后,一些地方政府有借新能源汽车项目“跑马圈地”之嫌,所以国家相关部委正在考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相关审批工作严格把关。
7月6日,国家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深圳召开的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会议上,代表四部委特别指出,各试点城市要搭建开放的市场平台,制定统一的扶持政策,鼓励外地汽车企业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让消费者购买到质优价廉的新能源汽车,培育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
工信部副部长苗圩也在该会议上强调,工信部高度重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将加强与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加强规划、政策引导和行业管理工作,加强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抓紧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亟需的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共同推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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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文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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