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近2,000亿元(2)
2010年01月05日 10:29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有三个“三分之一”,即车辆公用三分之一,领导及家属私用三分之一,司机使用三分之一。中央乃至地方新闻媒体曾多次曝光公车接送孩子上学,造成学校门口大塞车,以及婚丧嫁娶公车成龙的现象。损害了领导干部形象,社会影响很不好。

早在上世纪[综述 图片 论坛]90年代中期,我国一些地区和国家有关部委就自发地对公车管理与改革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调查,截止到2007年,已有交通部、国家审计署、国资委、宗教局等8个国务院部门,广东中山、珠海、惠州、佛山等7个地级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浙江义乌,山东威海,黑龙江齐齐哈尔、大庆等地区均进行了公车管理制度改革的尝试。主要有三种模式:

其一,货币化改革模式。即取消公车(执法等特殊车除外),向全部或部分公务人员按照职级发放交通补贴,公务交通由个人自行解决。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公车改革多数采取这种模式,其交通补贴标准差别不大,以珠海为例说明。

其二,半货币化改革模式。即取消各部门公车,由政府行政后勤部门或由新组建的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期结算。具体方法大致有3种。

按年度核定各单位用车经费,实行总额包干,计费用车。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重庆市开发区以及湖南省资兴市等采取这种形式。

向各级公务人员发放数额不等的乘车卡,实行公车有偿使用,以年度进行结算,超支自负,结余结转次年继续使用,或按结余额30%至50%的比例以现金形式奖励个人。

按职级核定公务人员用车经费补贴限额,个人凭车辆养路费、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路桥费、年检费和车票等有效票据在规定的个人补贴限额内报销,超支自负,结余转次年继续使用或按比例奖励个人。广东省佛山市的县级部门采取这种形式。

其三,加强管理型模式。即各单位继续保留现有公车,取消事实上的“领导专车”,通过完善和强化公车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一车一登记簿”制度,车辆外出公干必须逐次登记,详细记录要车、派车、事由、起始时间、地点、行程、油耗、计费、驾驶员、乘车人等信息。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公车。广东省中山、惠州等地区以及汕头海关对车改留用车采取这种形式。

从近年有关部门、地区加强公车管理与改革的实施效果看,整体成效明显,普遍认为是多方受益的举措,主要成效包括:

据有关部门调研结果表明,凡是加强公车管理和进行公车改革的地区和部门,交通费用支出普遍比从前减少了30%左右。广东省7个地市车改后,每个地市每年的财政公车交通费支出均节约了几千万元,并且不包括司机的费用。

杜绝了工作时间乘公用车办私事的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强公车管理与改革后,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时,需自掏腰包,这在客观上促使公务人员采取最有效的方式和最小的成本完成工作,从而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规范了公务人员职务消费行为,有利于对公务用车的监管。

加强公车管理与改革后,由于将公车过去的暗处消费变成了明处补贴,将公车消费难以控制的“增量”转变成公开透明的“常量”,使得屡禁不止的公车私用、超标配车、修车谋私等种种漏洞得以有效堵塞,有利于对公车使用状况的监管,有利于促使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社会化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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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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