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最高补贴1.8万元
2010年03月15日 17:59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世华财讯]天津市目前开始执行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新政策,按补贴新政规定,重型载货车等三种车型的补贴均调高至18,000元。

据新华社3月15日报道,从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获悉,天津市目前开始执行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新政策。按补贴新政规定,天津市首次对15种车型报废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做出详细说明,其中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三种车型的补贴均调高至18,000元。

据了解,政策调整前,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政策调整后,每辆补贴上升至13,000元;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标准由5,000元上调至9,000元。凡是从2010年2月25日前至2009年6月1日期间已领取补贴的,可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此外,原来规定,新车已享受1.6升以下排量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调整后的政策,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允许车主同时享受2.5%的购置税减免和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两项优惠政策。

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阎家伦告诉记者,政策调整后,市场有了很大反响。截至3月10日,企业已经接到230份汽车报废单,其中有65%以上都是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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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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