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称问题RAV4召回仅提供免费服务 无经济补偿
2010年04月02日 10:44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世华财讯]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松木秀明表示,RAV4车在浙江的处理方案同样适用于全国的RAV4车主,针对浙江省投诉RAV4的车主,提供了三选一免费售后服务项目,没有经济赔偿。

中新社援引新京报4月2日的报道称,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松木秀明前晚(3月31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RAV4车在浙江的处理方案同样适用于全国的RAV4车主。

3月29日,浙江省工商局发给记者的声明中称:一汽丰田全面接受浙江汽车消费维权要求,并称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但松木秀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针对浙江省投诉RAV4的车主,提供了三选一免费售后服务项目,没有经济赔偿。”

据悉,松木秀明所称的三选一免费售后服务项目为:4月10日起,RAV4车主可以从412项检查、四轮定位检查及调整、空调系统检查及必要时添加冷媒三项服务中任选一项。

一汽丰田与浙江省工商局达成的协议还包括,对尚未召回的RAV4汽车,可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在召回维修阶段影响车主使用的,由经销店提供代步车供消费者使用。

松木秀明表示,“美国召回车辆比较多,在修理过程中不是很快就能修理完。车主把车送到经销店后会有一个等待时间,所以我们会有代步车提供。中国这边基本上30分钟左右就能完成修理,消费者把车搁在这儿稍微等待一下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在这个过程当中提供代步车的必要性就不是很强。但是如果消费者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经销店也是会提供代步车服务的。”

松木秀明表示,涉及全国范围召回的75,000辆RAV4,目前已维修完了63,367辆,完成了84%的召回任务。

针对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松木秀明31日的“提供三选一免费售后服务项目,没有以外的经济赔偿”一说,东方早报援引浙江省工商局人士的话称,制定时间表、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允许全额退还订金和补偿经济损失5项要求是丰田的官方表态,但谈判时考虑到车主误工费、路费各不相同,未对具体补偿方式、金额作出限定,具体补偿方式由各4S店与车主协商处理,“如消费者对补偿不满意,可再向消保委投诉,协商解决”,“对于向浙江省各级消保委投诉的消费者,一汽丰田在谈判时表示将接受浙江省消保委的调处”。

汽车维修业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丰田提出的3项服务项目在4S店的价格约为200元,但此次召回的RAV4车辆均为去年3月至今年1月底生产,“只开了1年的车,需要做四轮定位或空调系统检查吗?”

昨天,杭州江干丰田4S店、八下里丰田4S店的售后服务人员均向早报记者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丰田总部关于RAV4召回车辆具体补偿方式的通知,因此并没有车主获得赔偿的案例。

一位一汽丰田的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除了经济补偿之外,浙江省工商局的其他要求一汽丰田基本都答应了,而且还将范围扩大到了全国。他认为,这件事情(浙江省工商局要求丰田赔偿RAV4召回车主经济损失)最大的意义在于政策层面,国家该考虑一下修改三包政策了。

丰田汽车之所以没有对中国车主进行赔偿,依据的是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没有对召回厂商提出赔偿要求,对于发现汽车存在缺陷、隐瞒不报也不召回的情况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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