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就戴姆勒行贿事件,回复《证券日报》记者称:经核实,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原职工杜某,分别于2002年2月和2003年12月(下文中《东方早报》报道中所提的2004年10月有误),在业务活动中涉嫌收受戴姆勒公司回扣款,2004年10月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在发现杜某涉嫌受贿后,立即进行调查,同年11月将杜某移交司法部门。2006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杜某因受贿罪被判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还称,该案件发生后,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立即断绝与戴姆勒公司一切业务往来,对有关业务进行了清理整顿。
但是,对于杜某的受贿金额,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并没有透露。
据了解,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是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3年7月,注册资金14.2亿元,负责中国石化外贸统一经营。
事出有因,昨天《东方早报》报道,美国政府指控德国汽车制造商戴姆勒在1998年至2008年间向包括中国在内的22个国家的政府官员行贿数千万美元,从而换回了价值数亿美元的合同。
起诉文件披露的受贿企业名单中,中石化赫然在列,一时间中石化陷入了“受贿门”的舆论风波中。
根据起诉文件披露,其中明确提出中石化的受贿条款有:2002年2月28日,通过一家得克萨斯企业Shores International行贿1.8万欧元,该资金涉及向中石化出售价值100.95万欧元的汽车一事,被用于支付给一中国政府官员妻子的佣金。
2004年,10月25日,向加利福尼亚企业King Jack支付大约5.35万欧元,涉及2004年6月中石化购买16辆Unimog和12辆Actross卡车一事,价值约200万欧元。
此外,还有的行贿条款所涉及的具体受贿对象不明。比如2003年6月9日,支付给中国代理“A”大约4000欧元,涉及向BGP公司出售一辆Actross卡车一事(价值8.7万欧元)。
法院公布的文件显示,从2000年到2005年,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公司员工至少耗费417.39万欧元行贿中国政府官员,其中包括佣金、度假旅游和礼品等等。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公司从而获得了总价值1.12亿欧元的汽车合同,包括戴姆勒商用汽车以及Unimog越野车。
此外,戴姆勒和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员工通过在向中国政府报价时提高价格,从而把差价汇入戴姆勒公司账户中,其中有一个账户被称为“特殊佣金”,银行账号尾号为“819”,该账户中的钱被用于行贿中国官员。
起诉文件显示,从2001年到2004年间,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公司和戴姆勒员工直接通过属于第三方的海外账户向中国政府官员行贿至少18.88万欧元,从而获得价值553.3万欧元的合同。
起诉文件称,戴姆勒克莱斯勒和戴姆勒公司还向中国政府官员行贿大约259.97万欧元,以确保获得来自BGP和中石化总价约7156.29万欧元的合同,贿赂用于支付给BGP和中石化管理层,以及被中石化雇佣的政府官员家属。
据了解,许多行贿都是通过由戴姆勒销售部门高官控制下的“第三方账户”进行转账行贿,或者通过虚报价格、假借第三方中介名义行贿,同时以“特别折扣”、“佣金”和“必要支出”等名称来掩人耳目。
戴姆勒公司曾承认,确实有“不恰当支出”的存在,起诉文件显示其行贿国家达22个。涉嫌行贿中国政府官员417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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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春莲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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