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15分报道,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今天(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进一步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做出了新规定。中国之声连线公安部交管局秩序管理处副处长李哲,请他给我们介绍一下详细情况。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酒后驾驶是害人害己,但这种行为一直是屡禁不止,是我们之前的处罚力度不够吗?介绍一下以前对于酒驾有什么处罚,这次修改的内容又是什么?
李哲:在全国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期间,社会各界的广大群众包括网民对酒后驾驶如何能够根治进行了深入探讨,许多群众和网民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大家认为,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对酒后驾驶惩处力度相对滞后是酒后驾驶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根据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驶处罚的规定是罚款200到500元,吊扣驾驶证三个月以内。对醉酒驾驶是处500到2000元,拘留15日以内,吊扣驾驶证6个月。计分这方面的规定以前是对醉酒驾驶一次性计12分,对酒后驾驶一次计6分。
为了响应群众的建议,我们组织相关地方、交警部门对计分办法进行了研究,通过这次修改我们提高了对酒后驾驶使用假牌、假证、套牌车以及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和调头这几种危险驾驶行为,包括主观故意性比较强的违法行为提高了违法计分分值,现在对三类违法行为都是一次性给予计12分。
主持人:这次的修改我们也是征求了广泛的意见,我们具体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作出这样的修改呢?
李哲:计分应该说是一种管理手段,是发挥对驾驶人警示、警戒和教育作用的管理手段。计分修改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违法行为的危害,要与它的惩处相当,通过去年整治酒后驾驶,我们认识到目前酒后驾驶应该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比较高,现有的计分还不足以震慑酒后驾驶的发生。通过提高违法计分以后,凡是酒后驾驶被查获的驾驶员,除了要交纳罚款和吊扣驾驶证处罚之外,还要接受一定时间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通过交通安全知识的相关考试,之后才能继续上路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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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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