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成立高速路收费清理组 15条高速去年收费50亿(4)

2011年06月30日 09:00
来源:新京报 作者: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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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彻底免费 高速能否全免不能一概而论

在收回成本并有合理的投资回报之后,是否应该全部取消收费?对此张柱庭表示,不能一概而论。以机场高速而言,从法律的角度看,因持有96%股份的北京控股公司涉及到境外的股民,所以不能随便改变。对于今后新修的收费公路,在现在车流量较大的情况下,可以从程序上进行招标,货比三家,这样会更加公平。

市人大代表卫爱民表示,收到一定的利润就应该取消。

李劲松认为,按照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还贷公路在批准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的,必须终止收费,免费通行。也不能以上市公司为借口。

回放

高速收费还贷是“算总账”

机场高速、京石高速收费年限一直是焦点,这样的收费期限是否合理?2009年北京市两会的政务咨询会上,两名丰台区人大代表曾就此与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有过对话,有关收费权转让是争议的焦点。双方观点对目前的收费清理活动仍有借鉴意义。

(节选)

代表:杜家坎收费站什么时候能取消?

刘小明:现在还没有,我们一直在研究,主要是如何缓解当地拥堵问题。

代表:2008年(交通部)出台一个法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收费公路累计收费不能超过25年。

刘小明:1999年成立首发公司后,北京用“统贷统还”方式来建高速,收费不是针对一条路,收费还贷是作为一个整体,从总体上算账,首发经营的路不到600公里,现在贷款余额还有320多亿。

代表:政府修的路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但我们知道这条路至少盈利好几个亿了。

刘小明:我们不能以局部来说,不然,这条路当时修到房山就够了,而是要在全国路网角度考虑。

代表:但不能把全市的出行压力,都转移到这个地区的群众上来。

刘小明:这个说法也不完全对,如我们全国的发展,东部快,西部慢,北京每年上交的税收,一部分转移到中西部去了,先发展的地区有义务(帮助落后的地区)。

代表:累计25年应该怎样解释?

交通部门人士(旁边的):不是一个概念,不一样,老规老办法,新规新办法。

代表:但收费公路条例是这样解释的(累计不超过25年)。

刘小明:不是这样解释的,要这样算,以后的很多高速路,如京平高速路就不用修了,没钱修。京承高速三期也没法修了。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蒋彦鑫

[责任编辑:sunjc] 标签: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收费年限 京通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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