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调整后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以下简称《费率浮动方案》),74%车主在下一年续保时将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此方案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关于此次调整究竟有什么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我们将为您一一解读。
注:此次费率调整仅限于商业保险,而交通强制责任险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而交强险的调整仍按照上年未出交强险可让交强险原金额10%的折扣让利,最低交强险金额最低为665元。
一、调整因出险次数导致的保险费增减的系数
此次新的调整方案相比之前的方案在“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的档次划分和浮动幅度进行了调整。
什么是:“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
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奖励制度,对于在上一个保险期限未发生赔案的车辆,在本年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
此次调整后,将“上年发生1次赔款”和“上年发生2次赔款”两档合并为“上年发生1至2次赔款”,系数值确定为1。将“上年发生6至7次赔款”档次拆分为“上年发生6次赔款”和“上年发生7次赔款”两档,系数值分别确定为2.0和2.5。这样就意味着上一年度出险次数少的车主将会享受更高的保费优惠。具体系数如下:
通过上表大家就一定能看明白,只要您上一年度的出现次数少于等于2次就可以节省一部分保费。同时新的调整细则还将之前行驶里程[综述 图片 论坛]的要求进行了调整,以3万公里为界限,如果您每年行驶3万公里以上,您续保险的时候将不必担心保费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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