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车燃料消耗量 公示制度将建
2009年12月25日 00:15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社电(记者何宗渝 刘菊花)工信部24日消息,工信部网站将于明年1月1日推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通告”栏目,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企业报送备案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数据,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解、查询、检索汽车燃料消耗量信息平台。

据了解,按照工信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明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总质量3.5吨及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将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需将不同油耗车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样本报工信部备案,工信部将定期公告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截至12月22日,60多家企业近4000个车型的油耗标识已按要求备案。

工信部装备司22日召开会议,通报了建立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制度情况并听取了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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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宗渝 刘菊花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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