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终盘点:查酒驾从星星之火到全国燎原(2)
2010年01月07日 09:51半岛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最新规定

酒司机被查将曝光单位

公职人员酒驾还将被抄告纪检部门,可能影响提干重用

2010年,醉酒驾驶者将付出更大代价。1月1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2009年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车者8150人、醉酒驾驶者959人,拘留543人;今年,交警部门将继续“重拳出击”惩治酒驾,醉酒驾驶者不仅要被曝光工作单位,机关人员酒驾还将被抄告纪检部门,留下违纪“污点”。

公职者酒驾报纪检部门

酒后驾驶被查处者,有没有处级干部?针对市民关注的这一问题,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田杰告诉记者,2008年交警部门查获了一名处级干部,2009年暂没查获处级酒驾者,不过从2010年开始,本市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一旦查处酒驾公职人员,都要及时上报给纪检部门,形成社会联动机制共同遏制酒驾行为。

“最近一段时间,各机关单位也在加大酒驾危害教育,餐桌上主动劝酒的人相对少了,不过今年交警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不会松懈。”田杰说,严查酒驾将在2010年纳入长效机制,对于查获的酒司机,将在以往曝光姓名、车牌号、酒检结果的基础上,还将曝光其本人工作单位,如果是机关工作人员酒驾被查,交警部门还将抄告纪检部门,以起到督促单位对员工和领导干部跟踪教育的效果。

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还表示,为了避免个别交警查处酒司机后不作为,今年每个区市每天还将至少安排两个交警执法查处点,并对各区市交警部门查处情况定期排名,同时下达查处任务。

干部醉驾别想再提拔

据记者了解,为响应交警部门号召,杜绝酒驾给社会造成危害,青岛市各级机关单位早已纷纷跟进,制定并下发一系列通知严惩酒驾者。2009年,青岛市级机关召开了引人瞩目的“做文明交通表率,拒绝酒后驾车”专题会议,会上,市有关领导表示“对于醉酒驾车或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领导干部,要纳入到青岛市委组织部的个人档案管理,今后一律不能提拔或重用”。

“市领导搬出这样的‘重典’,势必会对公职人员酒驾行为形成威慑。”市文明办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全社会都积极参与“拒绝酒驾”行动,本市开展的“拒绝酒驾”系列活动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为全省和全国树立了典范。

2009年12月2日,“关爱生命,拒绝酒驾”被确定为“122交通安全宣传日”主题,万余市民、新学员、司机和酒驾者等代表首次进行了宣誓活动。

贪杯司机各行各业都有

据交警部门透露,不仅仅是机关干部,在一波强过一波的打击下,一批批身份各异的酒司机先后在媒体上“亮相”:2008年12月16日晚,即墨一驾校教练员韩某醉酒驾驶教练车,并扬言恐吓民警;2008年12月24日夜,四方城管工作人员贾某酒后,驾驶城管执法车被查;2009年8月16日,一辆宝马轿车车主酒后驾驶并打伤前来采访的女记者;当年9月7日晚,醉酒女老板王某带着2岁幼儿酒驾后被拘留……

工商部门领导、驾校教练员、公司总经理、城管工作人员、企业小老板、律师……形形色色的酒司机先后涌现,无论职位高低,等待他们的很可能只有两种结果:重则发生事故,给自己或他人造成巨大伤害;轻则进拘留所,失去15天的自由。

“前一天还在饭桌上觥筹交错,第二天就进拘留所蹲了15天,落差挺大的,在亲戚朋友间也很丢人。”一位酒驾被拘的公司老板告诉记者,自己对之前的酒驾行为非常后悔。

据悉,随着年关将近,加之天气寒冷等因素,目前又到事故多发期,酒驾行为有所回潮。近期,市交警部门将继续整治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对于酒驾一律按上限处罚。

因酒后驾车拒赔数额大增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商业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亦不负赔偿责任。

“因为酒后驾车属于拒赔范畴,驾驶人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2009年12月20日,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副总经理赵佳民介绍说,在2008年,作为本市最大财险保险机构的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涉酒拒赔额达到了400多万元,而2009年以来,仅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因驾驶人酒后驾车而拒赔的数额达到了近800万元。他推测,2009年全年本市多家保险机构因驾驶人酒后驾车而拒赔的款额将至少在2000万元。

赵佳民告诉记者,今年本市各保险机构加大了涉酒案件查处力度,目前涉及酒后驾车的主要类型有酒后逃逸、酒后找人顶替和酒后肇事等。他坦言,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酒后驾车案件并没有被查获,个别酒驾司机侥幸逃脱,不过随着交警执法手段更加严厉和规范,个别酒司机必将受到严惩。

“目前,保险机构正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酒驾骗保等案件,无论是办案民警还是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一旦徇情枉法也会被严惩。”赵佳民说,打击酒驾等力度正逐日加大,希望贪杯者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因为真出了事谁都不能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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