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车购税优惠刺激小排量车销售近70万辆
2010年01月12日 13:45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济南1月12日电(记者王志)从山东省国税局获悉,受车购税减半征收利好政策刺激,2009年山东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销售近70万辆,占全部征收购置税车辆数的五成以上,平均每台减征2704元。

从2009年1月20日起,我国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利好政策刺激山东汽车销售大增,2009年,山东省国税系统实现车购税收入77.2亿元,比上年增长33.9%,增收19.5亿元;共征收各类车辆129.9万辆,比上年增长85.4%,增加59.8万辆。

其中,山东省共征收符合减税政策的小排量乘用车69.9万辆,占全部征收车辆数的53.8%,税收优惠达18.8亿元,平均每台车辆减征税款2704元,不仅降低了消费者购车成本,而且调整汽车消费结构作用明显。

尤其是去年12月,由于国家调整车购税减税政策,很多消费者为抢搭优惠政策的末班车,纷纷在年底出手“抢”车,当月征收车辆数、征收税款数、同比增长百分比均创单月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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