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补贴政策难产 “地方版”或将率先登场
2010年02月12日 09:23南方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截至昨天,备受关注的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补贴标准仍未见出台,预计将延迟至春节后颁布。分析人士认为,这一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有重要标志性意义的政策,面临着如何确定补贴对象等诸多难点,造成其势必“难产”。

政策难产或因各方博弈

去年12月上旬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并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因此正式提上日程,成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一个关键突破。

但对于补贴标准,财政部并未快速跟进。对标准出台时间的最权威说法,是工信部副部长苗圩于1月初在一次论坛上表示,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补贴标准“或将在本月内公布”。这一表态意味着补贴标准已经有初步方案,但各方尚需形成共识。至1月底,补贴标准最终未能按预期出台。

汽车分析师认为,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补贴标准所涉及的问题,不仅仅是补贴金额的大小,而需面对中国特有的汽车市场现状,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其中仅方向性问题就将令各方展开激烈博弈,补贴机制和标准的灵活性,更将考验决策者的政策设计能力。

“新能源车购买私人补贴,主要就是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如何确定的问题。”汽车分析师张志勇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哪些车型应该享受补贴,哪些不应该享受?标准是以本土和外资划分?还是以技术成熟度区分?如何考虑汽车的成熟度?”

这一系列难题及其中的各方博弈,或许正是政策制定者的为难之处。当然,也不排除主管部门还在考虑更多的配套措施。

“私人补贴应高于公共补贴”

去年,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已经确定了一个大原则和一个补贴标准。

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和工信部曾确定,“对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府不指定推广企业和推广车型,而是制定准入门槛,采取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规模来引导企业生产、研发,并通过产业链传导,更好地整合汽车行业各方面资源,带动全行业加速发展”。正是“补贴消费者原则”的确立,将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推向市场化,对私人购买实行补贴,也是这一原则的细化措施之一。

去年2月,财政部也曾下发通知,确定在13个城市试点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办法,其中以节油率为标准,确定了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的购买补贴标准,像“节油率在40%以上的混合动力汽车,每辆可获5万元补贴”,纯电动车则是每辆补贴6万元。

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长安汽车公共关系处处长郑长江表达了两个观点,其一是国家政策补贴一定要到位,才能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其二是“对于老百姓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在力度上一定要高于对公共服务用新能源车的补贴,否则对激发私人购买的主观能动性,估计是很不利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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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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