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成都市的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20万辆。“尽管汽车消费还没有进入家家户户,但汽车消费不可否认地成为了新的消费热点。”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表示,汽车消费的大量展开,引起的纠纷也在逐年增加。
“的确感觉这两年汽车消费的投诉增加了不少。”省消委会负责投诉的工作人员的感受很具代表性:在省消委会的网站上,以前绝大多数都是关于房产、手机、服装鞋帽和装修建材等的投诉,几乎看不到关于汽车的投诉;现在,关于汽车消费投诉的案子渐渐多了起来。
由于汽车消费属于新兴的消费热点,能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解决问题,是比较好的解决结果。又由于汽车价值相对较高,不少消费者只有走对簿公堂的路,有的还不能解决问题。刘亚兵对此感受很深,他清楚地记得两件相似的消费投诉案,在不同的地方就得到了不同的判决。一个发生在达州,消费者购买了一辆价值40余万元的新车后发现车辆已经过维修,随即诉讼到法庭,法庭判决支持消费者请求,判决销售商进行双倍赔偿;另一个发生在成都,消费购买了一辆价值4万元的新车,结果发现这辆车已经有2000多公里的行驶里程[综述 图片],法院最终没有支持消费者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汽车属于奢侈品,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内。几乎相同的案情得到不同的判决,这在法律界引起了争议。
记者发现,在刚刚发布的《2009年全省消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投诉问题按类别分只有:家用电子电器类、家用机械类、百货类、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农用生产资料类、服务类和其他类,汽车消费投诉仍然没有作为单项进行统计。“这个统计数据是中消协的统一要求,短期内要更改还无法实现。”刘亚兵同时表示,这并不能否认汽车是目前新兴的消费热点,要解决这个新兴消费热点出现的问题,不仅需要法律的完善,还需要行业消费市场的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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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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