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新规删除醉驾肇事终身禁驾条款
2010年02月25日 08:18浙江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新华社南京2月24日电(记者 蔡玉高) 记者日前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获得通过,此前条例草案中提出的“醉驾肇事终身禁驾”的条款被删除。

南京市人大相关人士表示,原来的草案规定醉酒驾驶肇事者初定给予终身禁驾,但立法审查中没有能够通过,主要因为国家相关部门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行为已有处罚规定,地方条例应与其保持一致。据了解,去年12月17日,公安部颁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酒驾处罚“升级”:“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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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玉高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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