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小心“中招”
2010年03月12日 04:29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年来,随着江门房地产市场的重新兴起,江门商品房交易日益火爆,随之而起的是二手房交易的火爆,房产交易中的纠纷也相应增多。据江门市消委会统计,去年江门市消委会系统共处理房地产方面的投诉19宗,其中在这些纠纷中,又以二手房交易最为集中。

那么,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已经或可能存在那么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又该如何去防范、避免发生?记者采访了消委会、房产交易中介机构、理财专家、律师等相关人士。

为何买了二手房入不了户口

案例:去年12月份,在江门市区打工的杨先生为了方便儿子上学,想通过在当地买房把户口从河南老家迁到江门,就到一家二手房中介去购房。当时,中介称只要买房面积达到55平方米以上就可以入户江门。在中介的介绍下,后来,包括中介费等在内,杨先生共花费了近15万元,在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

但是,房屋过户手续办完后,杨先生去办理入户手续时,却被告知,因为他所买房屋的原价低于15万元,所以不能入户。杨先生买房迁户口的愿望也因此泡了汤。

分析:中介机构人士分析,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方面是杨先生没有弄清楚本地购房入户的政策,另一方面,中介方为了达成交易,也可能故意隐瞒了其中的一些条件,导致,最后房子买了却没有办法入户。

建议:这位人士建议,政府的购房入户政策往往不是一个长期政策,而是为了拉动消费的短期行为,所以,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先搞清楚政策的具体内容,不能一知半解或者误解了,就去买房。

没“两证”的房子交易要慎重

案例:今年1月份,苏小姐到江门市区某二手房中介买了一套房子,价格都还合理,中介工作人员也是极力推荐她早日下定金,先把房子定下来。在中介介绍过程中,苏小姐一直没有见到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后来,她就买了这套房,但是,在要求卖方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时,她才知道原来这房子并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交易没有成功。于是,苏小姐找中介要求退回定金,但是,中介却以根据合同,定金不能退为由拒退。后来,苏小姐找到消委会投诉,经过调解,中介同意退回定金。

分析:江门市消委会负责人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苏小姐在缴纳定金前,没有认真去了解这个房子到底有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就匆忙给了定金,所以,才会出现后来的纠纷。

建议:消费会负责人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没有两证,是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的。所以,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个房子有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只有两证齐全了,才可以交易,否则,就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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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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