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议 有车一族如何获得更多保障?
2010年03月12日 09:32扬子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丰田深陷“召回门”,全球哗然;3·15维权日即将到来,投诉的焦点依旧集中在汽车质量上。

在“两会”上,汽车质量自然也成为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议题。如何提高汽车质量,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看看他们是如何支招的。

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集团董事长 左延安——

汽车质量责任险 解决赔付纠纷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是指对于产品由于质量上的缺陷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责任时,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目前,我国汽车质量责任险存在空白,建议国家出台汽车质量责任险具体实施方案,根据车辆的风险属性、所要求的责任限额、出口地区、年销售量等因素确定保费及费率。

汽车质量问题不可避免,而目前汽车质量问题的赔付非常困难。汽车三包迟迟不能出台,消费者一旦遇到汽车质量问题,通常需要通过经销商再联系生产厂家解决,环节多、耗时长,且结果往往无法令人满意。而对于汽车生产商来说,各种汽车质量故障所带来的赔付问题耗费了较多精力,消费者对汽车质量问题及赔付困难的担忧,影响了潜在的市场销售。

汽车质量责任险首先可以起到监督促进作用,促使汽车生产商提高产品质量以提升竞争力。另一方面,汽车责任险,可以在消费者和厂家之间搭起桥梁,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迅速反应并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 曾庆洪——

完善汽车召回制度 增加“保险”规避风险

沸沸扬扬的丰田“召回门”对于汽车厂家的心理是一种考验,这场全球风波或许会给一些汽车厂商蒙上阴影。如何避免召回给汽车生产商带来的风险,又能令消费者享受到该得的权益?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带来了他的议案。

2010年,我国施行汽车召回制度已进入第7个年头,资料显示,自2004年6月18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共计发生210多起召回。整车厂家及零部件厂家均面临着因汽车召回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完善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迫在眉睫。

实际上,汽车召回的风险属于可保风险,国外经验表明汽车召回保险具有现实可行性。召回相关保险的推出,可以使整车厂家、零部件厂家在面对召回事件时,不仅能得到资金支持,还能得到保险公司专业的应急策略指导,以正确的方式面对公众、政府乃至销售链中的各个环节。

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集团董事长左延安——

修改交强险中无责赔偿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多,车主对汽车保险等用车环节的关注度明显提升。交强险是近年来争议最大的汽车险种。人大代表、江淮汽车董事长左延安的议案《修改交强险中无责赔偿》直指交强险。

左延安认为,在目前实施的交强险中,关于无责赔偿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比如两车相撞,无责的一方应在100元限额内赔偿肇事车辆的损失,本条规定使原本的事故无责方只需向一家保险公司索赔的案件变成两家保险公司都需处理,增加了案件处理的成本,更增加了事故无责方的负担,本来没有责任却又为需要负责的人理赔,对无责方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左延安建议对这条规定,可直接删除或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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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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