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召回事件尚在进行中,对于此时的丰田章男来说,面子问题已经是次要的了,一系列因召回发生的财务支出,恐怕更让他头疼。据《华尔街日报》最新测算,丰田在短短两个月内已经在美国市场花费了近50亿美元的费用,这其中包括高达11亿美元的诉讼费以及为了挽救市场而花费的近40亿美元的促销费用。这仅仅是个开始,丰田因召回事件而付出的代价还在升级,可以确定的是,不久丰田还将受到来自美国政府的重罚,而罚款数额已经成为现阶段美国各方关注的焦点。
面对召回,丰田对美国和中国的消费者用了不同的待遇;面对丰田,美国政府和中国政府又对待有别。美国政府对有过错企业的惩罚标准,是以“亿美元”为单位计算,而根据中国政府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罚款最高限额只有3万元。
这不是笑话,而是事实,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的话说,3万元也就是企业摆的一桌酒席钱,这种惩罚连挠痒痒都算不上!不错,就是因为中国没有掣肘汽车企业的惩罚机制,导致世界汽车消费大国得到的是二等公民的待遇。如何建立起与国际上相一致的制约机制,也就成为业内讨论的焦点。
车企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原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在车市里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经他手卖出的车达110万辆,而在这个庞大数字的背后,一个鲜明的对比是,在众多投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中,只有三人最终将问题车辆退掉,而其过程是一波三折。“召回已是亡羊补牢,关键是防患于未然。汽车制造商不能只想着在中国如何赚钱,在取得制造资格前政府部门应征收一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我建议占整车价格的40%左右。”苏晖表示。苏总的建议与美国对有过错企业的重罚机制有异曲同工之处,的确,利益永远是企业的第一目标,当一切软性手段无法发挥功效时,美国式的“经济制裁手段”值得借鉴。
与苏晖有同样观点的《21世纪经济报道》主编徐峰表示,企业缴纳“质量保证金”将会使政府的监管具有执行力。他认为,可以把一部分保证金分配给各个主管部门调配,如果出现问题,相关部门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将从一定层次上缓解目前关于汽车投诉日益泛滥的现象。
质量问题检测应公开化
丰田召回事件起于美国的一场交通事故,当时车主的求救电话被曝光,之后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全面介入调查。在中国,无论是被动召回还是主动召回,其发挥作用的多为监督部门,而持有权威数据的交管部门却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国消费者报》汽车版主编郝庆丰认为:“一辆车出了事故,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交管部门都有特别详尽的事故记录,保险公司也有很多索赔数据,二者综合一分析就可得出结果。但是,目前这些数据都作为机密不向社会公开,甚至花钱买都买不到。我认为,这些数据应该向全社会公开,政府部门应该把这件事情提到议事日程上,只有这样消费者才有靠山,政府有了标准了,消费者才能谈到自己的维权问题,才能谈到自己举证的问题。”
《经济观察报》汽车版主编张耀东也认为,作为汽车销售商的4S店在信息反馈方面,不光反馈销售数量,更重要的是反馈车辆质量信息,建议各个企业应该加大这方面的分析和投入,建立信息快速响应机制。
武高汉表示,因为国内缺乏相对权威的检测机构,也使消费者吃了哑巴亏。据了解,目前国内能做碰撞的实验室之前仅天津有一家。“正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手中没有监督手段,没有数据,企业当然是有恃无恐。”他说。
应建立相应的赔偿机制
“中国汽车流通领域既没有国美苏宁,甚至连城外诚这样的都没有,我们如果买个家具有问题城外诚还可以先行赔付,而在汽车市场,索赔几乎无从谈起。”《京华时报》汽车版主编张利东说。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说,建立汽车产品召回的法律制度已经非常迫切,企业违法既要受到严厉的制裁和处罚,同时在法律体系中,也应该建立对消费者的赔偿机制。目前在中国,现在还缺乏一个完善的对消费者的赔偿机制,只是在召回的时候更换零件、做个简单维修,罗磊认为要想不再出现“最高3万元罚款”的笑话,就必须把“规定”改成“法”,问题才可能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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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的《柠檬法》
《柠檬法》的主要内容是:在新车出售一年的期限内发现存在大的不安全和不能可靠地进行正常运行的缺陷,厂家、经销商或其他中间商不能在一个月之内三次或四次修理好的车,这样的车被称之为“柠檬车”。顾客有权向厂家、经销商或其他中间商对柠檬车进行更换或退款。
由于买方市场的竞争激烈,各个厂家以拼比质量保证来争夺汽车市场。在北美,市场上出售的车都有两年或4万公里的全保、五年或8万公里的主要部件的质量保证,两年中特许经销商的3次换发动机油和两年中24小时的AAA救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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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亚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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