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昨日发布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总结世界汽车产业的经验和教训,企业要加强质量并建立召回制度。
车企重产能轻质量
意见明确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汽车产品质量责任制,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提高汽车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
意见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大技术升级和新技术研发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产品质量。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品种、提高质量,防止盲目扩大生产能力。要提高汽车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检测能力,结合生产线改造,增加在线检测设备。
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汽车产品售后服务,加大对消费者正确使用汽车产品的培训和指导,增强消费者汽车质量安全意识,发展和完善修配、保养等多种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企业要建立质量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和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召回、处理缺陷汽车产品。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要注重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标准法规体系,加强汽车行业安全和节能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二是严格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三是加强公共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大力加强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的汽车产品强制性标准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事故鉴定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四是建立汽车行业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切实保护诚实守信的企业,制约和惩戒失信企业和失信行为。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形成了多品种、全系列的各类整车和零部件生产和配套能力。2009年,中国汽车产业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全年汽车销售1364万辆,同比增长46%。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但中国汽车产业依然存在核心技术缺失、自主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一些企业存在重产能扩张、轻技术研发,重成本控制、轻质量管理等现象,有的甚至给消费者、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中国汽车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及时总结和汲取世界汽车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全面提高汽车产品质量信誉,促进汽车产业由大变强、健康发展。
自主品牌主动召回少
2004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开始了中国汽车召回的破冰之旅。但此后至今,虽然中国的产品召回制度在不断发展,却仍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的法规。这也导致国内的汽车企业召回意识仍处于被动阶段,召回效果也远不及其他国家。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布的《汽车召回制度回顾与展望》报告显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5年来,我国共召回车辆321万余辆,国家质检总局已先后受理212次主动召回。然而,这些召回车辆大部分是合资品牌,主动召回的自主品牌汽车少之又少。
目前,在汽车质量的法律依据方面,国内消费者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汽车销售商行使索赔权。但索赔的程序繁琐、且效率较低。而汽车企业则表示,目前国内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汇报的部门多,令企业困惑,建议设立统一的权威部门和法规。
2009年4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是中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法规,目前仍处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尚无确定的出台日期。不过,中国的召回事件大多出现在汽车领域,与汽车相比,国内其他行业的召回就更显得十分稀少。
召回制度在国外相对成熟得多。今年丰田宣布在美国启动召回以来,美国运输部下属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随即展开了调查,美国国会3个下属委员会则拟定了3场听证会。按照美国联邦法律,汽车制造商如确定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必须在5天内告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并迅速采取召回行动。而美国还认为现行的召回制度不够完善。美国参议院商务委员会主席洛克菲勒透露将起草一份“全面”立法,以解决工业中不断出现的安全问题。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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