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首次登上十大投诉排行榜 新车质量堪忧
2010年03月15日 08:28潇湘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长沙讯丰田“召回门”给全球汽车业发出警示:质量是车市的最大问题。而3月2日,湖南省消委公布的2009年十大投诉热点中,其中汽车投诉问题位居第七。究竟车主们该如何去预防落入黑店,汽车维修市场到底有多深?本周四,由本报联合权威部门推荐的维修企业,包括奔驰雷克萨斯东风悦达起亚进口起亚华泰吉利熊猫[综述 图片 论坛]、福迪汽车等在内的许多品牌4S店,都将发布售后服务新主张,推出质量承诺。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汽车购买后的服务价值。”吉利长沙华丰汽车副总经理钟伟表示,对于目前消费者最为关心的维修挨宰现象,目前一些4S店的做法是,首先与顾客进行报价沟通,然后,用实物演示的方法,让消费者了解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零件损坏,哪些零件要换。消费者可以以此为参考,要求4S店和修车行照做。

长沙力天雷克萨斯总经理陈木子坦言,目前国内厂商已越来越意识到服务的重要性,“服务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今后,汽车厂商之间真正比拼的将是服务质量等‘软实力’”。记者喻志科

本报长沙讯近年来,随着汽车大量进入百姓家庭,汽车消费申诉案件的数量也呈快速增长趋势。2009年,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汽车类申诉145件,汽车投诉首次登上十大申诉热点排行榜。汽车类申诉主要涉及汽车订购合同、预付款争议、汽车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其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申诉占总量的六成以上,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油箱漏油,制动系统失控,发动机故障,密封不严,开关失灵,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等。其他如返修车或二次销售车再次销售不明示消费者、骗取定金、延迟交车、售后服务不到位、维修质量没有保障等问题成为申诉热点。如何规避卷入此类消费纠纷当中呢?让我们通过下面的典型案例来学两招。

汽车首次登上十大投诉排行榜

案例:汽车二次销售,消费者最终获退

张先生于2009年1月以83600元在某汽车销售店购买汽车一台,因车辆出现故障,先后经过三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致电厂家查询车辆识别码后,得知该车已于2008年12月份卖出,消费者张某认为该车属于二次销售车且存在质量问题,故要求该店退车。最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该汽车销售店无条件接受了消费者退车的要求,并赔偿消费者上牌费用,合计93000元。

评析:

这起案例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消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S店对于销售的汽车的相关情况,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性能、规格、等级、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以及汽车二次销售的情况,应当在销售时如实告知消费者。4S店未将该车属于二次销售的情况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承担退货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提醒:

一、选择车商须谨慎。尽可能选择规模较大的汽车专营店或大型汽车交易市场。汽车在保修期内必须到正规厂家的4S店或特约服务站进行维修保养

二、签订合同须全面。购车合同内容要具体明确,包括对商家的打折或让利,赠送等承诺也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

三、提车试驾须仔细。一看外观,由于车身会有灰尘,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漆的颜色是否一致、车体是否存在划伤等;二点配件,备用钥匙的数量、备胎的状况等均应认真核查;三查机械元件,如底盘是否有过磕碰的痕迹、所用零件的新旧程度等;四看内饰、装潢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四、解决争议须及时。妥善保管购车凭证,当发现车辆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与经销商沟通协商,或及时向12315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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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雨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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