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权难 难于上青天究竟是何原因
2010年03月15日 17:52南方报业网-南方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记者手记

“姑娘,你要找到多少台有同样毛病的车,才能把这件事定性为普遍的产品质量问题,又通过什么渠道来要求厂家召回呢,你打算为这件事花多少钱?!”在一桩维权投诉中质检部门的官员在采访后这般“推心置腹”地反问我。

此前,某欧系厂商的车辆出现了严重故障,虽然十分“幸运”没有出现人命案,但是在网络上也闹得沸沸扬扬。有车主将问题车拿去第三方机构(如天津汽研所)进行检测,仅一个转向系统检测项目的费用就超过了2万元,耗时两个多月,同时用质检部门相关人员及律师的话来说就是,“这只是一个参照结果,这个结果本身并不伴随绝对的法律效应。”因为一旦出现纠纷,厂商的技术鉴定人员也会出动,而分析结果与事故车的鉴定报告往往有不同的结果,厂家一般会坚持自己的“造车原理”,而拒绝承认车辆存在设计、生产方面的缺陷。结果在法庭上就会出现各执一词的状况。而又由于国家对此缺乏统一的标准,于是界定事故责任变得十分困难,而假如有消费者试图收集足够数量的问题车型,将单一现象上升为某车型存在的普遍问题时,则回到了文章最初所提到的问题,“到底多少台车出现同样问题才能定性为普遍问题,并要求厂商进行召回?”无奈的是,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答案。

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受理的汽车投诉约在6000件左右。而消协只能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现有法规进行调解,效果极为受限。而根据我国的法律,车主想要得到厂家的赔偿,必须亲自对汽车质量问题进行举证。对普通车主而言,去做鉴定和检测意味着庞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精力和心力。既然消费者做不起请鉴定,那么此时就会以汽车感厂家或经销商的自行检测结果为准。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的鉴定结果,对消费者而言很不公平。有汽车协会的人士就曾说过,目前近四成的汽车质量纠纷因鉴定难而被迫终止调解。

事实上,一到“3·15”,汽车行业老生常谈的话题之一便是“三包何时落地”。三包难,难在执行,难在汽车质量问题由谁认定合适--谁来平衡消费者、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三方利益。

既然谈到已经是利益的“平衡”,而非绝对的公正权威科学性,那么问题便又复杂了很多。去年1月公示的汽车“三包”方案,在“谁销售谁负责”的总原则下,对修、换、退三种情况作了具体规定。然而对于经销商来说,一方面,他们是厂家的代表;另一方面,也是厂家和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和窗口,一旦出现问题,下有消费者的投诉,上有厂商的强硬态度,其本身处于两难境地。平衡不了厂家和商家的利益,“三包”根本没法出台。而对厂、商而言,即使“三包”规定出台后会令得很多问题有章可循,但真正将要面临挑战的却是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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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憬文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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