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金昌颁布整治酒后驾车宜用重典
2010年03月29日 00:20易车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公安部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新规的一大重点是对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这就是说,只要酒后驾车者被逮住,就要重新回炉培训,否则驾驶证将被停用。

酒后驾车的危害无需赘言,血的教训已经太多。反思酒后驾车带来的一幕幕惨剧,我们发现,现行法律对酒后驾车处理过轻,是此类事故高发的诱因之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酒后驾车行为,交警部门仅能对违法者给予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或最多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如瑞典、澳大利亚、日本、丹麦、法国、瑞士等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很多都是终身吊销驾照,甚至判处监禁。而在美国,酒后驾车是犯罪,有的州甚至以二级谋杀罪指控嫌疑人。

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的法律问题指导意见,该意见的效力级别为司法解释,效力适用于97刑法的实行期间,也即立即生效。由该意见带来的对于醉驾犯罪的处理有两点变化:一是对醉驾交通肇事的性质由原来的过失犯罪类的交通肇事罪,定性为故意犯罪类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二是刑罚幅度由此提高,由原来的最高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死刑。在刑法对犯罪者主观恶性评价改变并对醉酒类交通肇事的处罚幅度大幅提高的情况下,作为与刑罚相衔接的行政处罚,相应提高处罚幅度势在必然,这是公安部对酒驾提高处罚力度的重要原因。

事实证明,制订“重典”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无疑能更有力地震慑潜在的酒后驾车者,让“酒司机”不敢以身试法,不再心存侥幸,才是对普通公众最大的关爱。只有汲取血的教训,明白他人与自己都可能成为酒后驾车的受害者,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根源上清除事故的风险。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车者如果管不住自己的酒虫子,那就只好让法律来管了,这是对驾驶人,也是对其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最好办法。4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将施行,驾驶员你准备好了吗?(新闻来源:金昌日报 秦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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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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