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新规定今日开始实施 开车再不敢喝酒
2010年04月01日 08:22大河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从今日起,郑州警方正式执行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酒后驾车将直接被扣12分。

昨日上午,郑州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按照新《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等6种交通违法行为将一次记12分。

新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并罚款500元,暂扣3个月驾驶证。也就是说,从4月1日开始,只要是酒驾,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处将一律扣12分,只不过前者是记分罚款,后者还要处以15日以下拘留。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如大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普通人喝一杯啤酒,血液浓度已经可以达到酒后驾驶的数值。

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仍驾车的,交警查处后将予以扣车扣证处理。根据规定,驾驶人必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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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伟辉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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