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扣12分 新规4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10年04月01日 09:49车168 】 【打印共有评论0

4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执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此外,如果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要准备被记6分;如果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将被记2分。同时新规定的亮点也很多,将更加平等、方便和严格。

酒后驾车扣12分 新规4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主要的变化是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进一步简化,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1、对待残疾人更加平等

主要办法是通过加装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来让更多的残疾人朋友也能安全驾车出行。

2、让机动车驾车者更加节约时间

通过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并且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纳入可委托办理的范围,进一步方便机动车驾驶人,一定程度上有效的节约了时间。

3、对酒后驾车、占应急车道的处罚更重

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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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静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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