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称中国高层未受指控
2010年04月03日 08:49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杨开然)戴姆勒东北亚(前身是戴克中国)昨天发表声明,称已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缓期起诉协议,避免了认罪。同时透露戴姆勒东北亚董事长华立新和奔驰中国总裁麦尔斯均未受到任何刑事或民事指控。

据悉,作为缓期起诉协议的条件,戴姆勒和戴姆勒东北亚承诺在协议的两年期间内不再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并建立一套详细的合规计划。如履行缓期起诉协议的条款,美国司法部将不再追究戴姆勒和戴姆勒东北亚的任何责任。此外,弗里赫法官将在协议3年有效期内担任独立监察员,监督该公司《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合规计划的执行情况。

记者了解到,该缓期起诉协议及相关指控涉及2000年至2005年间在戴姆勒东北亚存在的某些行贿行为。不过当时负责的管理层成员早已不是戴姆勒东北亚或戴姆勒的雇员。戴姆勒东北亚进一步披露,目前的戴姆勒东北亚董事会及管理层,包括戴姆勒东北亚董事长华立新和奔驰中国总裁麦尔斯,均未受到任何刑事或民事指控。

值得注意的是,戴姆勒东北亚称已采取了约束自身的措施,如员工定期参加合规培训,任命了直接向戴姆勒汇报的合规专员,设立方便内部及外部检举的热线电话。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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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开然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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