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汽车“以旧换新”最高补贴1.8万
【长江网讯】 (武汉晚报)(记者 孙珺) 昨日,市商务局公布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办事指南。根据政策,我市大幅调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补贴最高达1.8万元。
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定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且购买新车,符合补贴范围的车主,按程序及要求可申请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手续。
首先,车主要向定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站点)提交凭据材料,定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车主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材料、登记表等提交联合服务窗口。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组成的联合服务窗口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车主发放补贴。
商务部门提醒,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必须一致(车主单位变更名称的除外),补贴申办工作不收取费用,车主不要轻信传言,谨防行骗电话和欺诈信息。
附:联合服务窗口办公地址和时间
“武汉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设在汉口中山大道707号武汉数码港写字楼701室(入口处:大智路侧中国银行旁、数码港写字楼大堂)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82850952, 8277095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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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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