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丰田问题汽车投诉者获补偿 最高仅赔300元
2010年04月07日 17:09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目前该省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浙江丰田4S店主动实施了上门召回,90%召回车辆维修完毕,32位RAV4消费者获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车使用,获得全额订金退还的消费者已有69例。

补偿方面包括了丰田公司提供的三选一特别服务项目,还包括与损失等价的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首批投诉的251位消费者均已获损失补偿,绝大部分RAV4消费者表示满意。

今年1月29日,丰田宣布在中国召回75552辆存在油门踏板缺陷的RAV4汽车后,作为影响较多的省份,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于3月14日率先启动“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行动”,提出了五项消费维权举措。经过多次会商,丰田公司于3月29日最终对浙江消费者作出包括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工作、对尚未召回的RAV4汽车可提供上门召回服务、提供代步车、对解约客户全额退订金、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等七条承诺。

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RAV4消费者的补偿问题,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RAV4车主的补偿调处正有条不紊的进行中。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及丰田公司在杭州签署的召回汽车补偿承诺,因RAV4汽车召回而造成的交通费、误工费损失;补偿的原则,根据消费者的不同损失、不同要求,由浙江省消保委依法实施个别处理,个案补偿;补偿的方式,包括丰田公司所提供三选一的特别服务项目,也包括与损失等价的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形式,个别4S店还给予了消费者现金补偿。从目前各地调处的情况看,消费者选择较多的是“消费券"的补偿方式,金额从200元到300元不等。目前,浙江RAV4消费者的情绪稳定,对工商部门、消保委作出的调处,绝大部分的RAV4消费者均表示满意,首批251名已投诉的消费者已获损失补偿。浙江省消保委负责人表示,对个别消费者提出其他诉求的,也将继续支持他们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目前,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正积极督促丰田公司及丰田4S店认真履行承诺事项,积极稳妥地推进消费维权的各项工作。

据了解,丰田公司已承诺对浙江的补偿方案适用于全国。

附:

丰田 “关于RAV4召回汽车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承诺书:

一、本着尊重法律、尊重客户的原则,一汽丰田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认真地予以回应。

二、一汽丰田公司承诺,加快召回进度,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质量。

三、对尚未召回的RAV4汽车,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在召回维修阶段影响车主使用的,由经销店提供代步车供消费者使用。

四、未交付的RAV4汽车,一汽丰田将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客户提出解约,公司将全额退还客户订金。

五、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对已向浙江省各级消保委投诉的消费者,一汽丰田接受浙江省消保委的调处。

六、对上述处理事项应由丰田4S店履行部分,一汽丰田公司白即日起3日之内通知4S店执行。

七、对于消费者的其他诉求主张,尊重消费者依法投诉和诉讼的权利。 (江南 翁迪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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