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已对251名 浙江车主实施召回补偿
2010年04月08日 02:07潇湘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称,截至目前丰田汽车已向浙江省251名车主支付了汽车召回补偿,人均补偿金额在300元左右。汽车召回补偿在中国尚属首次。

根据消费者在汽车召回过程中承担的汽油费、误工费和差旅费等不同成本,丰田予以现金或与损失等价的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经济补偿。

截至目前,浙江丰田4S店已经主动实施了上门召回,90%召回车辆维修完毕,32位RAV4消费者获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车使用。此外,丰田已经向69名取消RAV4购买意向的消费者全额退还了订金。

有关专家估计,假如丰田将这一补偿方案应用在全国75000多名RAV4召回车主,丰田将承担2000多万元的召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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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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