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批丰田RAV4用户获经济赔偿
2010年04月08日 10:38成龙汽车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成龙汽车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向公众表示截至目前,丰田汽车已向浙江省251名车主支付了汽车召回补偿,人均补偿金额在300元左右。

据了解,根据消费者在汽车召回过程中承担的汽油费、误工费和差旅费等不同成本,丰田予以现金或与损失等价的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经济补偿。汽车召回补偿在中国尚属首次。有关专家估计,假如丰田将这一补偿方案应用于全国75000多名RAV4召回车主,丰田将承担2000多万元的召回成本。

之前丰田汽车公司总经理松木秀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明确表示,将针对全国RAV4车主推出一个“三选一”的免费检测服务,此外,不会对召回车辆车主(包括浙江地区)给予额外的经济赔偿。但是最后又出来澄清表示完全是因为语言沟通方面的原因而产生了误解。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昨天表示,“我们愿意相信这是误解,但希望今后类似误解不再发生”。并且还表示,希望丰田作为世界最大汽车生产商之一,懂得什么叫一诺千金!而作为此次利益受损的汽车用户,并没有过分要求,只是希望通过正常途径赢得一些尊严,赢得一些权利。

截至目前,浙江丰田4S店已经主动实施了上门召回,90%的召回车辆已维修完毕,32名RAV4车主获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车。此外,丰田已向69名取消RAV4购买意向的消费者全额退还了订金。

今年1月29日,丰田宣布在中国召回75552辆存在油门踏板缺陷的RAV4汽车后,浙江作为影响较多的省份,基于众多消费者的投诉,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于3月14日率先启动“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行动”,提出了五项消费维权举措。丰田公司于3月29日在杭州对浙江消费者承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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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科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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