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科工贸信局获悉,我市2008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目前开始申报,符合补贴范围和标准的车辆每台最高可获补贴1.5万元。据统计,2008年度我市预计有58辆老旧汽车符合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公交车最高补1.5万元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目前开始申报2008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符合补贴规定的车主应当在2010年5月10日前向市科工贸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补贴的,将获得4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补贴。
在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 (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下列车型:
一是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
二是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000元人民币。
三是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 (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58台老旧车符合标准
据介绍,我市从2003年度起实行老旧汽车报废补贴。2003年度至2007年度,全市共有182辆老旧汽车获得报废更新补贴,金额达87.1万元。
“报废更新有严格的车辆注册登记时间限制和报废时间限制。”市科工贸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并不是所有报废更新车辆都能享受国家补贴。国家补贴政策是在一定年限范围内考虑污染排放、车辆零件损耗、道路安全等因素而制定的。但个别企业因考虑成本和效益问题,达到报废标准而不申请报废更新的也无法获得补贴。
目前,已有不少运输单位和部门向市科工贸信局咨询报废车辆补贴事宜。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度该公司有三十几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获得补贴29.5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筹备资料,准备申报2008年度补贴。
采访中记者获悉,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政府指定的有资质报废老旧汽车的公司,据其统计并经车管部门核查,2008年度我市预计有58台老旧汽车符合报废更新标准。本报讯 记者郭秀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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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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