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人大代表醉酒驾宝马车撞人案被起诉
2010年05月05日 09:37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浙江台州市三门县“4·5”醉酒驾车肇事者杨曙忠今天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杨曙忠系三门华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和三门胜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三门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

4月5日20时许,杨曙忠在三门县海游镇醉酒驾驶车牌号为浙JA0333的黑色宝马车连续冲撞,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多部车辆损失。经检验,杨曙忠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ml。三门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杨曙忠的台州市人大代表职务并许可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批准,4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将杨曙忠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杨曙忠明知酒后驾车违法,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行驶于车辆和人群密集的县城道路,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且在肇事后仍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连续冲撞,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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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恩民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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