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向停车场追偿难 成暴雨最大受害方
2010年05月13日 15:47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赔惨了”!暴雨过后,保险公司成为最大受害方。有车主反映,部分停车场对灾害反应不力,对损失负有责任。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否追偿?

截至昨日,省内保险公司接到车险报案超过1.8万件,初步估损金额超过1.7亿元。多家保险公司表示,这样的车险理赔高峰可算广州历史上最大。而车主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扛下,也让保险公司感到有点冤。

“水浸车这么严重,部分停车场也有责任”,相关保险公司指出,一些发生水浸车的停车场已是“惯犯”。在以往的暴雨中,某些停车场已经发生过水浸车“前科”,当时,保险公司理赔后,已经向停车场发出整改通知,但停车场置若罔闻,造成这次大面积水浸车。“像这种情况,要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你说冤不冤?”相关人士昨日抱怨。

不仅如此,也有一些停车场本在暴雨杀到时,没有及时关上“三防门”,或者由于人为破坏,导致“三防门”无法关上,令一些车主遭遇无妄之灾。“这种情况,停车场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更有业内人士产生疑问:保险公司能否向负有责任的停车场追偿?

“理论上,保险公司可以向有责任的停车场追偿”,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邢律师昨日分析,保险公司在向车主支付赔款后,实际相当于车主将损失的进一步追偿权委托给保险公司。但他同时指出,由于“暴雨”属于“天灾”,也可算作“不可抗力”,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责任的界定比较模糊,除非保险公司有足够证据,否则恐怕很难向停车场追偿。

不过,即便可以成功举证,保险公司自身对于向停车场追偿也不乐观。多家保险公司昨日指出,追偿向来是“高难度”操作,“遇到租用他人场地的停车场,本身没有什么值钱财产,就算拿到法院裁决书,又有什么用”?(李青)

欢迎访问凤凰网汽车2010北京车展专题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编辑: robot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