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陶达嫔 通讯员/李丹戎 范国芸)黄标车车主注意了,6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范围将从现有限行区域进一步扩大,目前各区已经着手在路口树立提醒告示牌。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经贸委获悉,广州市从去年1月1日开始实施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黄标车)限行以来,限行范围逐渐扩大,6月1日开始,广州市将进一步实施黄标车限行范围,环城高速以内大部将禁行黄标车。
下月起规定区域黄标车全天禁行
黄标车即贴上黄色标志的属于国Ⅰ标准以下的汽车,属于高排放(即高污染)。广州市政府从去年1月1日起正式对机动车全面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分三阶段对高排放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通过实施环保标志管理、限制高排放汽车使用,将进一步控制和减少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而进一步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办好2010年广州“绿色亚运”。
根据《关于逐步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穗环[2008]286号),经市政府同意,从下个月起,广州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以下市区范围(含北环高速公路增槎路至广氮段、机场高速公路黄石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不含东南西环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佛山市辖区内道路):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西面:西环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增槎路以西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石井街石丰路段)以东;北面:石丰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不含黄石东路口以北段)、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以东路段)以南。同时,市公安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对黄标车违反禁行规定的执法力度。
以旧换新国家优惠政策月底结束
广州市经贸委方面介绍,为鼓励进一步淘汰黄标车,该部门等去年以来出台了《广州市鼓励淘汰黄标车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在国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又补充增加了地方财政补贴,积极推进鼓励黄标车淘汰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共回收报废黄标车4600多辆,审核以旧换新补贴的车辆344辆,累计发放国家和地方补贴资金421.54万元。
市经贸委有关人士特别提醒广大车主,国家汽车以旧换新优惠政策进入倒计时。根据实施办法,广州地方优惠将延续到10月31日,但国家优惠政策则将在本月底即告结束。虽然最近有传闻国家优惠政策将延续到今年年底,但目前国家商务部尚未有正式的文件公布。换言之,现在离申请办理国家优惠的最后时间仅剩一周时间。
市经贸委因此提醒广大黄标车车主抓住国家优惠的最后机会,在本月31日前尽快与14个服务点联系和办理汽车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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