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内市场汽车信贷比例3成以上
2010年05月26日 08:35新闻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晨报记者 丁之方

日本汽车销售的30%-40%通过金融手段的支持,相比欧美略低;但该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制订单独的《分期付款销售法》国家之一,其立法精神着重保护购买人,强调对分期付款销售的调控,倾向于保护购买者的利益。

具体途径有三:1、直接贷款:消费者直接向银行贷款购车,并以购买的汽车作为贷款的担保品,然后再向银行分期付款。2、间接贷款:经销商先将愿意以分期付款方式购车的用户资料交给专业汽车金融公司进行信用评估,通过评估后经销商再将与用户签订的分期付款合同转让给汽车金融公司,最后由汽车金融公司将贷款和佣金拨给经销商。 3、附担保的代理贷款:即金融机构(通常是保险公司)给用户提供购车贷款,但整个贷款的作业从信用核准到贷款后的服务以及催收均由信托公司处理。信托公司保证在客户不付款时要代替客户向金融机构支付贷款,同时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收取一定的报酬。这是独具日本特色的一种做法,它的好处在于,金融机构(银行或保险公司)对用户的贷款通过专业信托公司的管理及对贷款的担保,可以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后者在市场上的份额近年呈上升趋势。日本汽车贷款期限长短不一,一般为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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