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出台 电动车成“最大赢家”
2010年06月02日 09:5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6月2日电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备受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细则正式出台,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对1.6升以下及节油20%的弱混、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及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贴3000元至6万元。

电动车成“最大赢家”

根据《通知》,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补贴资金首先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 试点期内,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可以看出,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成了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最大赢家。随着国内充电站等电动车配套设施的进一步完善,电动车发展或将驶上快车道。

对此,比亚迪公关部经理徐安日前对媒体表示,该政策补贴的重点是电动车,这明确了电动车是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

此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从补贴金额来看,非插电类混合动力汽车在“补贴较量”中处于弱势地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受惠”

通知规定,补贴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试点期内,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在补贴对象方面,此前媒体及诸多业内专家都预测车企及私人购买者将在补贴中“各分一杯羹”,但《通知》明确指出,“补贴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由此可见,将来个人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所获得的补贴将间接来源于新能源车的“减价”,而不是直接拨付。 (中新网汽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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