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新能源车或免收牌照费 配套细则近期发布
2010年06月03日 07:14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上海作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五个城市之一,正在加紧拟订配套细则,有望近期发布。

配套细则将由上海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科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上海市发改委和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负责人6月2日均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正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新能源车的购置和使用给予支持。”

或免收牌照费

事实上,在2009年底,上海市曾经出台了《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其中已经涉及到了对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广、产业基地和检测服务、金融和人才等多方面的支持举措。有关人士表示,细则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化。

上海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针对个人购车补贴的细则,目前正在研究之中。

此前被市场所热议的有几种方案。其一,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上海一直在酝酿对新能源汽车免收牌照费的政策。如果这一政策属实,对于购车人也是一种间接的补贴。

按照目前上海车牌的价格,购车人能享受到3万多甚至4万多的优惠。在5月22日进行的上海私车额度拍卖会上,上海私车额度最低中标价和平均中标价再创新高,分别为41900元和42262元,分别较4月上涨900元和625元。这是私车额度中标价连续第二个月突破4万元,创下29个月来的新高。

此外,2009年还曾流传过一个方案,即对在上海本市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节油率达15%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用户,给予车价不超过20%的一次性补贴(乘用车不超过2万元/辆),并免征本市贷款道路通行费。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此后表示,这个方案其实并没有形成。

虽然具体的补贴方式尚无定论,但在2009年的政策中,上海早就明确,“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还表示要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力度,对经认定纳入《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同时纳入《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并逐年扩大采购规模。

给充电站300万支持

根据四部委《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车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除了要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对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重点给予支持外,还要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关于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措施,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现在也正在拟订细则,基本思路与2009年的政策一致,并更为具体。

对于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海在2009年出台的《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中已有涉及。其中提出,“对配套设施的设备投资给予不超过20%且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电力公司等企业参与充电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今年5月7日,在世博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又透露了充电站下一步的建设计划。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周敏浩表示,目前,上海世博园内正在进行世界规模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未来上海初步计划建设7-10座以上的充(放)电站、约400个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黄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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