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000万支持新能源车 培育5家骨干企业
2010年06月09日 14:53商务部网站 】 【打印共有评论0

根据山东省政府提出的《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到2011年,山东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5万辆,新能源汽车在当年新车中所占比重达到5%;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培育5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生产骨干企业,使山东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和示范基地。

2010年,山东将力争在省内推广350辆新能源客车,交通、公安等政府部门采购领域将推广新能源专用巡防车,全年在全省范围分别推广500辆,力争达到1000辆。山东省财政将拿出6000万元,支持新能源客车推广示范和省内骨干电池、电机等新能源零部件企业与整车配套,鼓励形成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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