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险企对“5·23”重大交通事故进行理赔
2010年06月18日 07:41北京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记者昨日获悉,人保财险、大地财险、太平人寿和中银保险四险企对长深高速辽宁段“5·23”重大交通事故进行积极理赔。

据悉,5月23日凌晨3时,在长深高速辽宁境内,一辆大货车逆向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大客车相撞,造成32人死亡、24人受伤,事故车辆损毁严重。经核实,大货车由大地财险内蒙古分公司承保,保额共计128.9万元;大客车由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承保,其中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350万元,车险保额141.6万元。此外,大客车上另有4名乘客购买了中银保险天津分公司的乘意险,保额共计22万元,大货车上1名伤者购买了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的分红保险。

截至目前,大地财险已支付赔款119.4万元;人保财险已确认此次事故属于承运人责任险理赔范围,并先行赔付175万元;中银保险理赔工作正在进展中;太平人寿已支付赔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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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启斌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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