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振兴征程尽展时代风采
2010年06月29日 06:51沈阳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5月7日,市委召开了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下发了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沈阳“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启动,开局良好。

“创先争优”的目标方向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落脚点;加强基层组织,既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目标,也是搞好活动的基础和保证。创先争优主要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

载体活动目标明确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做到“五个强”:党性观念强、能力素质强、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强、自律意识强。

每个基层党委都有指导员

目前,各区、县(市)委已从机关选派出党员干部,担任基层党委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员,做到每一个基层党委都有一名指导员帮助指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乡镇、街道党组织也向社区、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选派党员干部,担任指导员。

党员向群众公开承诺

全市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活动分为思想发动、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环节进行。市委已经成立了8个创先争优活动分系统指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具体指导。2012年“七一”前,市委将表彰“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本报记者 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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