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三年停车费只开一年发票 业主讨说法
2010年07月30日 08:38竞报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事发小区:随园公寓

近日,位于昌平的随园公寓业主向竞报记者反映,说小区的停车费一交三年的,但只开了一年的发票。随园公寓的停车费为何采取这样的方式收取?为此,本报进行了深入调查。

记者调查

一天内5000元押金变租金

随园公寓业主反映,该社区物业公司(立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要求业主除交纳1600元年车位的租赁费外,还需另交5000元的车位押金,来确保车位不被私搭乱建或转租等行为,同时以此款保证第二年车位选择的优先权,7月19日记者电话向随园物业公司得到了证实。

7月20日,记者来到随园公寓,发现该小区所谓的车位押金已被偷梁换柱,原本一次性交清的5000元“押金”,改为了包括三年车位租赁费4800元和车位锁、车卡押金200元的“长租费”。“一次性缴三年的车位费太不合理了,我们以前住的小区都是一年一交,也有半年一交的,如果有业主自主提出愿意一次性交纳三年的,我们也没意见,但是物业公然贴出这样的通知,太过分了,我暂时不会交。”一位刚要取车出门的业主表示。在随园公寓物业办公室里,记者看到有一位业主因为一时间拿不出5000元,想先付定金把选中的车位定下,而相关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接受定金,想要车位必须一次性交足5000元,且因为小区车位少,想等到26日后再租到车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业主爆料

缴5000元的长租费开1600元的短期发票

有业主向记者爆料,即使是一次性缴付5000元,却只能拿到1600元的发票。在缴费现场,办理此项事务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业主一次性缴纳5000元,只能开1600元的发票(交钱后一个月之内拿到业主手里),另外两年的承租费3200元以及200元的押金只开收据,到第二年可拿收据去换当年发票。”有业主算账:如果真如其工作人员所说,500个停车位都被租出去,意味着今年有近160万元在第一年的租赁期内是没有发票正身的。“这不是和一年一交一样吗?为什么非要一次性缴那么多!”该业主质疑。

律师说法

不按实数开发票已违法

针对随园公寓的停车费问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张建峰主任说:“随园公寓的物业公司有车位租赁权力的前提下,车位出租期的长短同样在他们的权力之中,法律上是不干涉的。但是车位费的发票必须是实交实开的,随园公寓的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业主5000元车位费,却按照一年车位费来开发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业主可以将此事举报到税务机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把钱交给物业后,该物业公司的会计会确认收入,然后向税务机关缴税,那么就一定会给业主开所交款的发票。如果发票上的金额与业主实交金额不一致,业主应该举报到税务局举报中心,除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可以起到对纳税工作的监督作用。(宋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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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立伟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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