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被撞身亡”追踪 肇事者均获刑
2010年08月05日 09:33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刘杰)周进龙超载驾驶未年检货车侧翻,致多辆汽车翻倒,江西青年曾庆香和央视记者刘薇救人,却被开来的汽车撞亡(本报曾多次报道)。昨天上午,昌平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进龙和车主赵国生各有期徒刑5年。

在庭审时,车主赵国生否认他知晓货车轮胎已老化。法庭依据证据链认定,今年3月9日,赵国生指使周进龙驾驶未定期检验且超载的“陕汽”牌重型普通货车上路行驶。当晚10点半,车行至昌平区北六环177公里附近,周进龙嫌前面车开得慢,从慢车道转向最内侧的超车道想加速超车。此时前轮爆胎,货车侧翻在道路中间的隔离带上,车里的煤矸石抛撒到路面。法庭认定,刘薇开车轧煤矸石后失控翻车,被困车内,被经过此处的曾庆香救出。稍后一辆夏利[综述 图片 论坛]轿车开来,也因轧到煤矸石失控与护栏相撞,司机贺伟被困在车内。刘薇和曾庆香联手救援,却被后面驶来的福田小康客车撞倒致当场身亡。法庭认为,周进龙驾驶未验车的超载车辆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是发生事故的全部原因。经过合议,法庭认定周进龙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两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车主赵国生指使他人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事故,也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庭判处周进龙和赵国生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目前刘薇家属、曾庆香家属、被救者贺伟均已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进龙、赵国生、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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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杰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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