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用“警车审验合格证”以清查警车
2010年08月10日 10:29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自8月10日起,河南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警车启用“警车审验合格证”。只有满足“九个必须”条件的警车,方能审验合格取得此证。

据悉,在近期的涉警车辆治理中,河南省公安厅对超期服役的警车进行了统一的报废处理,同时对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自筹资金购置或接受政府奖励等原因而未能入编的警车给予登记注册。截至8月4日,河南省公安机关已清理涉案车辆27153辆,完善各类手续并予以上户警车1543辆,强制报废警车5040辆。

为彻底杜绝违规警车上路行驶,河南省规定,审验合格的警车必须为本单位登记在册的定编车辆;机动车号牌必须真实有效;行驶证必须真实有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必须真实有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必须真实有效;车型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外观制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警用标志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警用警报器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以上简称“九个必须”。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的部署,下一阶段还将组织交警、督察等部门,对全省警车进行逐车清查。(记者 李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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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丽静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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