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内油价不存在涨多跌少
2010年08月17日 07:21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北京8月16日电 (谢天)针对近日网上流传“国际油价下跌国内油价却反升”等说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16日表示,将2008年6月与目前的国际、国内油价做对比,要充分考虑国家宏观调控和税费改革两方面因素,才能得出客观、准确的结论。

这位负责人说,为了减轻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上涨,特别是非正常的炒作因素对国内市场的影响,2003年开始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控,成品油价格往往是一年只动一两次,国内油价涨幅远远小于国际市场涨幅。2008年国际市场油价一度涨至每桶147美元的历史高点,但6月2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国内成品油价格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每桶83.5美元,每桶低于当时国际油价近60美元。这就是说,“国内油价从未达到147美元的高点”。

2008年底,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了0.8元和0.7元,折每吨1110元和823元。这位负责人说,由于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价内税,最终反映在成品油价格上。如果扣除消费税提高因素,目前国内90号汽油出厂价格相当于每吨6080元,比2008年6月20日提高后的汽油价格汽油价格每吨6480元相比“低400元”。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社会上流传的国内油价“涨快跌慢、涨多跌少”的观点也是一种误解。2008年底国家出台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从每桶45美元左右震荡攀升至目前的76美元左右,累计涨幅近70%,而同期国内油价经过六升四降十次调价后累计涨幅不超过30%,将国内成品油价格还原为原油价格,则由2008年底每桶45美元左右升至目前的68.3美元,累计涨幅为50%左右,实际上要低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涨幅。因此,不存在国内油价“涨快跌慢、涨多跌少”的情况。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国家仍将严格按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确定的原则和方向,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国内经济形势以及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国内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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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天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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