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由5月31日延长至年底
2010年08月17日 08:1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继国家商务部正式出台《关于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后,天津市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也正式出台。16日起,车主便可以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正式办理补贴等相关手续。

记者从天津市商务部门了解到,根据天津市的相关细则,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将由5月31日延长至年底。但各种车辆的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即重、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轿车根据排量的不同,也采用不同的补贴标准。此外,车主仍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作为行业整合后天津市唯一的机动车拆解企业,天津国联公司表示,近来车主对以旧换新的热情一直很高涨,目前又有将近1500人办理相关报废与购买新车的手续。随着天津市细则的正式出台,想要申领补贴,并且材料准备齐全的车主,从16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有望领取到补贴。(记者曾健 邵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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