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主注意:旧车投保过高也没用
2009年12月08日 17:11大河网-大河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安阳车主林先生问:去年我买了一辆快到报废期的二手车,并给车投了保额为5万元的机动车辆损失险。今年十一月,车辆发生了追尾事故,交警认定我是全责。我在支付一万一千多元的修车费用后,保险公司却以车辆自身价值仅为一万元为由,拒绝赔偿修车费。请问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

答: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他答复说,林先生的车辆是快到使用年限的车辆,不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不能继续使用,车辆使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极低,而吕先生仍花费1万余元来修车,明显已超出了合理、必要的范围。保险公司做出拒赔是合乎规定的。当然,这种事情林先生最好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另外,这位人士还提醒二手车车主,按照有关规定,二手车的投保要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为基础计算确定保险金额,因为车主出险需要修理时,是按照新的配件进行修理,所需费用是新车配件的费用,同时维修也是按当下的维修工时费用标准计算。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发生部分损失时,赔偿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但这必然也要牺牲车主的一些利益。因此,旧车的车主在续签车险时,可向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咨询,看能否结合自己的车型和年限选择弃保车损险,而现在交强险也有2000元以内的车损,有时对于特别老旧的车型,不建议车主花大笔钱保车损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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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feng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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