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要占政府采购10%
计划提出一系列发展电动汽车的保障措施,并明确各主管部门职责,量化指标更体现出计划的“硬度”。
按照计划,广东将实施电动汽车示范工程,选取若干试点城市开展电动公交车和电动出租车的示范运营。计划指出要发挥政府采购在发展电动汽车中的导向作用。自2010年起,将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购买电动汽车,并在车辆定编和资金方面优先安排。各地政府要逐年加大购车中电动汽车所占比例,力争到2012年达到10%左右。
以公共交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营工作,被列为计划的主要任务之一。争取3-5年内电动汽车示范运营规模达3万辆。以第16届亚运会、第25届世界电动汽车大会和第26届世界大运会为契机,推动电动汽车在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的规模应用。
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充电设施
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网络也被提上日程。计划提出,在电动汽车示范城市率先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包括普通充电设备和快速充电站)。
自2010年起,珠三角地区大中型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中型城市要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城乡规划中,新建加油站、居民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配套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现有加油站、居民小区和公共停车场要逐步加建。在规划、项目审批等方面向充电设施特别是快速充电站建设倾斜。鼓励油品供应公司、电网公司等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用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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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j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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