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提高 最高补1.8万
2010年01月16日 10:20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财政部和商务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扩大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有效利用。

根据该《通知》,对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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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艳丽 编辑: zh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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