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砸 交了费的停车场只赔一半玻璃钱?
2010年01月22日 14:08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昨日上午,市民黄先生将车停在银丝街一路边停车场,却被小偷砸窗盗走包,损失不小。可当黄先生向停车场方面提出索赔时,对方却称“我们只赔玻璃,而且只负责一半的费用”。

事情发生在上午10时过,黄先生的车是一辆银色POLO(图库论坛),停好后他交了3元停车费。与妻子办完事返回停车点,他惊讶地看到车的右后窗被砸碎,放在车内的一个包不见了,里面装着4000元现金和一台数码相机。黄先生找到停车场管理员询问。对方说,由于该停车点正好有电话亭挡住了,他也不知道是谁砸了车子。

停车场附近一位卖水果的女士说,她倒是听到有声响,等她看清楚声音发自哪里时,只见一小伙子从黄先生的车里抓出一个包就跑。小伙子刚跑不久,黄先生就回来了。

黄先生随后与停车场管理员去草市街派出所协调此事,但也没有什么结果,只有等待警方调查。

气愤的黄先生回到停车点,将车开到路中间横着,阻挡了交通。几分钟后,在市民的劝说下,他也意识到这样阻碍交通不是办法,又将车挪开。黄先生说,之所以如此生气,是因他要求停车场对失窃事件负责,哪晓得对方只同意赔偿被砸碎的玻璃,而且还只赔一半。记者随后找到停车场管理员,对方说“好多停车场都这样的,遇到这种情况是只赔玻璃,因为车主无法证明自己到底损失了多少”。

怎么赔、赔多少关键看是否有停车凭证

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周建中律师:如停车场发有停车凭证(发的普通卡或者计时磁卡等),则形成了停车场的保管义务,若此情形下停车人有任何损失,停车场均照价赔偿;若停车场未发停车凭证,只给了占道停车费的票据,停车人有损失时,停车场将酌情赔偿。此案关键在于停车场当时是否给黄先生相应停车凭证,若无,停车场赔偿一半玻璃损失费也在理。另外,警方破案后,停车人仍可就自己的损失情况向停车场索赔,并要求停车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袁钲钲 编辑: yuxn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