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罪名成立她面临3年以下刑期
1月21日,经过4天4夜的连续追捕,在红专路和中州大道交叉口的某洗浴中心内,管城警方将闫瑾抓获。
“要知道后果这么严重,说什么也不敢干这傻事!”审讯室里,闫瑾后悔不已。闫瑾说,她电动车锁眼被堵,怀疑是保安故意报复,便拿出剪电影票的剪子,朝身边的几辆轿车划去。
直到警方出现在面前,闫瑾还想着赔受害人俩钱,不会有什么牢狱之灾,没想到警方会跟她“较真”,而且如果罪名成立,她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靳明安说,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而闫瑾划车的损失在2万元左右,已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下一步,警方将移交检察机关起诉闫瑾。
解读:损坏财物没出事,并非等于不犯法
因划车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郑州市并不多见。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说,根据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数额较大一般是指2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一般是指2万元以上。
生活中,有很多人因不注意而犯罪,值得警惕。比如,几个人喝醉后故意砸商店玻璃,或者砸路边路灯,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如果涉案数额较大,还触犯此罪;再比如,本案中,该女子因怀恨报复而故意划车,等等。
另外,本案中,如果该女子涉嫌此罪名被抓,她除了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外,还要对车主进行民事赔偿。当然,对于车主来说,一方面可以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另一方面,若停车收取有管理费,也可以看护不力、构成违约为由起诉商场索赔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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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很缺德 一夜之间,五辆车被砸
(记者 王文凯 实习生 秦震)前天夜里,郑州市园田路文雅小区内五辆轿车玻璃被砸。东风路派出所张副所长称,可以判定为同一伙人所为。
郑州市园田路文雅小区共有16栋楼,平时院内停放的车辆有200多辆。昨日8时许,车主陈先生送孩子上学时发现,白色吉利的右后车窗玻璃碎了,车内的一把剃须刀不见了。
另一位车主岑先生说,他的黑色桑塔纳[综述 图片 论坛]停在6号楼下,下楼后发现右前玻璃被砸。“钱包里的3400元钱都被掏走了,价值500多元的车载导航仪和一条软中华也不见了。”
看门人冯师傅说,以前小区也发生过车窗被砸事件,但没这次严重。“我是上午8点接的班,值夜班的两名保安半夜也没发现有啥异常。”
目前,东风路派出所已经受理此案。该所张副所长说,从作案时间、作案手段来看,可以判定为同一伙人所为。“我们已将此案移交刑侦四中队处理。” (线索提供 岑先生)
有人很厚道
发现车窗未关 替车主保管钱
(记者 刑军)市民张先生昨晚专程赶到商报,想借商报谢谢两名在金钱面前不动心、恪尽职守的好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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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连连感谢,但这名保安不肯透露自己的名字,只说是和同事王亚杰一起采取财产保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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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凯
编辑:
quanm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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