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交强险与酒驾联动 6月前新规无法落实
2010年03月01日 09:18长江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今起,全国将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司机饮酒后驾车被查实的车辆,下一年度交强险交费将上涨10%—60%。此外,《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多项法规、条例也于今日施行。

武汉暂未施行费率联动

有酒后驾车“习惯”的司机们,现在得悠着点了,根据公安部、中国保监会上月的通知,今起酒驾一旦被查实,下一年度交强险交费最高上涨60%。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人保财险武汉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表示,新规将一定程度上约束酒后驾驶,当务之急是将交管部门的信息平台与保险公司对接。湖北保监局此前表示,我省车险信息平台预计今年6月份上线,因此这一新规暂时无法落实。

亟盼手术代签细则出台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武汉某三甲医院负责人表示, “哪一类手术,医院可代签?哪个级别的医院、医生可以代签?手术后万一患者赖账怎么办?”该负责人建议规范细则。“手术万一失败,医院将承担非常大的责任。而且,不排除个别医院、医生,利用权力,使患者‘被手术’。”省新华医院相关负责人建议,除了规范细则,应该对非医院主观失误造成的手术失败,实行责任“豁免”。

《规范》还规定,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此外,律师事务所名称中的字号不得含有“中国”、“中华”、“集团”、“联盟”等字样,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等。今起实施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办法施行前律师事务所名称不符合该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自该办法施行后一年内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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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feng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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